1、参赛者必须使用手机拍照作品上传至活动页面参加活动,并保留作品原片,最终获奖者需提供原始手机照片二次确认。
2、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
3、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4、判断作品是否合成,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权威机构进行审查,并提供官方审核结果。
5、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大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6、网络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作品将显示于赛事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
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
1. 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参赛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组委会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违反前条规定 的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全部费用。
注意事项:
1. 本次摄影不设团体奖项,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赛。
2.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3. 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
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4.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于本大赛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广告等。同意主办方在本规程所涉网站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
5. 主办方和承办方之员工,以及其他与本次大赛组织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6.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以及任何主办方认为含有不当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凡是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均不能参赛。
7. 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规程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法律要求的情形;
8. 本次大赛官方活动网站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